常州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
发稿时间: 2017-04-18 09:20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(一)关联交易概述
一、关联交易概述
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。
2016年3月21日,公司与梅赛德斯-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于常州签订协议,交易标的为本公司与梅赛德斯-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贷款合同。
(二)关联方关系概述
何寿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,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。
(三)表决和审议情况
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,同意票数4票,反对票数0票,弃权票数0票,关联董事何寿根回避表决。该事项已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关联董事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。
(四)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
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。
二、关联方介绍
(一)关联方基本情况
关联方姓名/名称 | 住所 | 企业类型 | 法定代表人 |
何寿根 | 常州市天宁区元丰苑 | 股份有限公司 | 何寿根 |
(二)关联关系
何寿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,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,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,占比24.71%。
三、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
公司与梅赛德斯-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署的汽车贷款合同。交易标的为汽车贷款合同。汽车贷款合同的成交金额为48.12万元,合同期限为2016年03月21日至2018年03月21日,抵押贷款金额48.12万元,贷款期限为2年,支付方式为网银自动扣款,支付期限为两年,由实际控制人何寿根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。
四、定价依据及公允性
(一)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
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五、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
(一)必要性和真实意图
本次关联交易使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,是合理的、必要的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。
(二)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
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。
六、备查文件目录
(一)公司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》
特此公告。
董事会
2017年4月17日
常州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: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158号